第三百零一章 北美平原、金山与燃烧之水(1 / 1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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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宋城的城墙彻底合龙那天,林启登上了北门城楼。
城墙不算高,但厚实。城砖是用本地黏土烧制的,泛着暗红色,在阳光下显得格外沉稳。城墙外,新挖的护城河里已经引来了海水,波光粼粼。城内,街道纵横,屋舍俨然,学堂里传来孩童诵读《北海千字文》的稚嫩声音,混着港口码头装卸货物的号子,炊烟袅袅,人声熙攘。
短短一年多,这片曾经只有海浪和丛林的海岸,已经矗立起一座真正的城市。
林启的目光,却越过了城墙,越过了海湾,投向了北方。
“王爷,看什么呢?”平滋子抱着刚满月、睡得正香的林镇,轻轻走到他身边。产后她丰腴了些,气色很好,眉眼间尽是为人母的温柔。
“看路。”林启说。
“路?”
“嗯。通往北边的路。”林启手指在城墙垛口上虚划着,“阿兹特克稳了,玛雅暂时摆平了,新宋城根基也扎下了。是时候,往更北、更内陆看看了。”
他转过身,看着平滋子怀里的儿子,又看看她:“滋子,咱们脚下的这片大陆,大得超乎想象。我们目前折腾的,只是西南角的一小片。北边,是望不到头的平原、高山、大河。那里有数不尽的野兽,埋在地下的金子,还有……更早的谜。”
“更早的谜?”
“格里高利从大祭司巢穴找到的那些匕首,样式古怪,工艺精良,不像是这里的东西。平原部落流传的故事里,也有‘白皮肤、黄胡子、乘大船’的人。我总觉得,在咱们之前,可能已经有别人,用某种方式,踏上过这片土地,留下了痕迹。”林启眉头微蹙,“得去弄清楚。而且,北边的土地和资源,不能让别人占了先机。”
“王爷要亲自去?”
“不,这次我坐镇。让年轻人去闯闯。”林启看向城内校场方向,那里正传来整齐的操练声,“赵英那小子,在北海和美洲历练了这么久,该独当一面了。王泰要管玛雅和阿兹特克这条线,北边这条新路,交给赵英。”
三天后,北上探险队在新宋城北门外集结。
队长赵英,二十出头,正是锐气十足的年纪。他是最早一批流鬼戍卫军出身,跟着林启从北海打到美洲,作战勇猛,学东西也快,尤其对野外生存和侦察有天赋。林启特意将他从北海调来,就是看中他熟悉苦寒环境和与土著打交道的经验。
探险队规模不大,但很精干:五十名宋军,三十火铳手,二十长矛手兼杂役,十名阿兹特克帝国派来的向导,熟悉北方地理和部落语言,五名从沿海部落招募的、熟悉内陆丛林和山地的猎人。还有格里高利——老学者听说要去探索未知的北美内陆,激动得连夜收拾仪器和羊皮纸,非要跟着。
“格里高利先生,北边可不是特诺奇蒂特兰,没金字塔给您看,可能就是荒原和野牛,苦得很。”赵英试图劝退。
“荒原和野牛,也是知识!是这片大陆的本来面目!”格里高利眼睛放光,“何况,王爷说了,可能有更早的遗迹!我必须去!”
得,拦不住。林启特批,还给他配了两个年轻力壮的书吏当助手。
探险队带了十匹“马”——其实是骡子和几匹从阿兹特克贵族那里换来的、类似原驼的中型役畜,能驮货物。装备除了武器弹药,主要是铁制工具、盐、布匹、玻璃珠、小镜子等交易品,以及足够的干粮和药品。
出发前,林启将赵英叫到地图室。
墙上挂着一幅巨大的、由之前零散信息拼凑的北美西南部及墨西哥北部草图,很多地方还是空白。
“你们这次的目标,不是征服,不是殖民,是探索、绘图、接触、评估。”林启指着地图,“沿着海岸线往北,到大约这个位置(下加利福尼亚半岛顶端),然后转向东北,进入内陆。寻找大河(科罗拉多河或格兰德河),顺着河流往上游走。记录沿途地形、河流、植被、动物、部落。”
“重点注意几样东西:适合耕种的大片河谷;有特殊矿产(特别是闪光的沙石)的河床;从地下渗出的、黑色粘稠、有怪味的水;还有……任何看起来像是很久以前人类活动留下的石头堆、刻画或建筑遗迹。”
“如果遇到部落,尽量友好接触,用货物交换情报和向导。不要主动挑衅,但若遇攻击,务必果断反击,展现力量然后迅速脱离。记住,你们是眼睛和耳朵,不是拳头。”
“末将明白!”赵英抱拳,眼中充满跃跃欲试的光芒。
“带上这个。”林启递给他一个小巧的、带玻璃罩的指南针,和一块怀表,“每隔三天,尽量派人送回一份简报到沿途预设的补给点(计划建立的小哨所)。如果三个月内没有消息传回,我会派人沿路搜寻。平安回来,就是大功一件。”
“是!王爷保重!”
晨光中,探险队牵着驮畜,离开了开始喧嚣的新宋城,向北,消失在海岸丘陵的葱茏绿色里。
最初的行程还算顺利。沿着海岸北行,气候逐渐变得干燥。墨绿色的热带雨林被低矮的灌木和仙人掌取代,阳光灼热,风沙渐大。他们经过了一些小型的沿海渔村,用盐和布匹换了淡水和鱼干。
按照计划,在抵达一片巨大半岛(下加利福尼亚)的狭窄处后,队伍转向东北,进入了真正的内陆荒漠。
景象为之一变。
无穷无尽的、黄褐色的荒原延伸到天际,点缀着风化的怪石和耐旱的灌木。白天酷热,夜晚寒冷,温差极大。水成了最珍贵的资源,队伍严格按照向导指示,沿着干涸河床或隐秘泉眼行进。
“这鬼地方,鸟不拉屎。”一个年轻士兵舔了舔干裂的嘴唇,抱怨道。
“别瞎说,看那边。”阿兹特克向导指着远处一片隐约的绿色,“有绿色,就有水,有生命。”
果然,那是一片小小的绿洲,几棵棕榈树围着一洼浑浊但珍贵的水潭。更让人惊喜的是,他们在水潭边发现了新鲜的、巨大的、碗口大的蹄印,和一堆堆热气还未散尽的、圆盘状的粪便。
“这是什么玩意儿拉的?这么大蹄子?”士兵们围着蹄印啧啧称奇。
“是‘长毛牛’。”一个沿海部落的老猎人蹲下,摸了摸粪便,又嗅了嗅空气,脸色变得凝重,“很多,刚过去不久。我们得小心,它们成群活动,被惹怒了很危险。”
“长毛牛?”格里高利掏出本子记录。
“我们叫它‘草原之主’。很大,有角,背上有个肉峰,毛很长,冬天保暖。它们到处走,吃草,一群有几万头。”老猎人比划着,“是平原部落的命根子,肉、皮、骨头、筋、粪,全有用。”
赵英立刻下令加强警戒,同时派出哨探循着痕迹查看。他心里有些激动,王爷提过,北边有巨大的牛群,看来是真的。
离开绿洲继续向东北,地势逐渐抬升,荒漠变成了半干旱草原。草色枯黄,但一望无际。风更大,天空更高远。
第三天下午,他们爬上一道低矮的山脊。
然后,所有人都僵住了,像被施了定身法。
山脊下,是一片广袤无垠的金色草原。而此刻,这片草原在移动。
不,不是草原在动,是覆盖在草原上的、密密麻麻、数也数不清的黑色巨兽在移动!那是成千上万头北美野牛!它们汇成一片无边无际的、缓慢流动的黑色海洋,从东南向西北蔓延,直到目力所及的地平线!
每一头都壮硕无比,肩高近人,体重怕是有上千斤!粗短的弯角,隆起的肩峰,尤其是颈部和前身的浓密长毛,随风飘动。它们低着头,默默前行,咀嚼着草根,发出低沉的哞叫和喷鼻声。成千上万的蹄子踏在地上,发出沉闷的、持续的轰鸣,仿佛大地深处传来的心跳!扬起的尘土形成一片黄色的尘雾,在兽群上空盘旋。
“我的……娘哎……”一个士兵一屁股坐在地上,张着嘴,话都说不利索了。
赵英也感到呼吸困难,心脏狂跳。他打过仗,见过千军万马,但那种整齐的阵列,和眼前这种纯粹野性的、铺天盖地的生命洪流相比,显得渺小而无助。这是一种源于蛮荒的、压倒性的生命力展示。
格里高利手在发抖,炭笔几次掉在地上。他强迫自己镇定,飞速素描着这史诗般的场面,口中喃喃:“上帝啊……这比圣经里描述的兽群还要壮观……这就是美洲的脉搏吗?”
队伍就这样在山脊上,静静地看着野牛群从午后一直走到夕阳西下。当最后一抹余晖将兽群的剪影和漫天尘土染成暗红色时,牛群的前锋终于消失在西北方的地平线下,大地才渐渐停止颤抖。
夜幕降临,篝火边,众人仍沉浸在白日的震撼中,久久无言。
“这么多……这得有多少肉,多少皮子啊……”一个火铳手梦呓般说道。
“不止肉和皮。”老猎人往火堆里添了根柴,眼中闪着光,“骨头能做工具,筋能做弓弦,毛能搓绳子填枕头,连粪晒干了都能烧火取暖。在平原上,跟着牛群,就饿不死。但也要小心,落单的、受伤的公牛,还有带着小崽的母牛,最危险。它们冲起来,城墙都能撞塌。”
赵英默默记下。王爷说过,这可能成为重要的肉食和皮革来源。但如何安全地狩猎、利用,还需要研究。
离开野牛迁徙路线后,探险队继续向东北,进入了河流切割出的峡谷地带。
根据向导的说法,他们正在接近一条“大河”(可能是格兰德河支流)。一天中午,队伍在一条清澈的溪流边休憩,补充水囊。
一个年轻士兵蹲在河边洗脸,忽然“咦”了一声,从水里捞起一把河沙。河沙在阳光下,闪烁着星星点点的、诱人的金光。
“金子?”他不太确定,拿到赵英面前。
赵英接过,仔细查看。沙粒中混杂着不少细小的、黄澄澄的颗粒,用手指捻一捻,沉甸甸的。他用随身的匕首尖轻轻一划,留下痕迹——是软的。
“是金沙!”赵英心跳漏了一拍。他立刻下令,让所有人沿着这段河床仔细搜寻。
结果令人震惊。这条不过十几步宽的小溪,其河床和两岸的沙土层里,富含金沙!士兵们用吃饭的铁碗随便淘洗几下,碗底就能留下一层金灿灿的沙金!品位之高,简直匪夷所思!
“发财了!咱们发财了!”士兵们激动地低呼,有人甚至开始往怀里揣。
“都住手!”赵英厉声喝止,“原地待命!格里高利先生,记录位置,绘制草图。取几个样品,封存好。其余人,不许私藏!”
他清楚记得王爷的命令:发现,标记,回报,不擅自开采。这里是陌生的土地,属于未知的部落,擅自开采会惹来大麻烦。但这个消息的价值,无法估量。
格里高利同样激动,但他更关注地质成因。他观察两岸山岩,发现上游有石英矿脉风化的痕迹。“原生金矿在上游,经风化雨水冲刷,金粒顺流而下,在此处水缓处沉积……典型的砂金矿。储量……恐怕非常惊人。”他在本子上写道,手都有些颤抖。
队伍在“金沙河”边扎营一晚。第二天,他们继续向上游探索,想找到原生矿脉的线索。
然而,原生矿脉没找到,却发现了更令人惊异的东西。
在一处背风的、岩石裸露的山坳里,他们闻到一股刺鼻的、类似沥青的臭味。走近一看,只见一处岩缝中,正缓缓渗出黑色的、粘稠的、在阳光下泛着五彩油光的液体。液体在低洼处汇聚成一个小潭,黑乎乎,黏糊糊。
“这是什么?柏油?”士兵捂着鼻子。
格里高利小心翼翼地用木棍蘸了一点,捻了捻,又闻了闻,眉头紧锁:“味道不对,更刺鼻……像某种矿物油脂。”
赵英想起王爷提到的“黑色粘稠、有怪味的水”,心中一动。他示意士兵退后,自己用一根长木棍,一端裹上浸了油脂的布,点燃,然后小心地伸向那黑色液体表面。
呼——!
火焰刚一接触,那潭黑水竟然轰地一声,猛烈燃烧起来!火焰呈黄红色,冒着浓黑刺鼻的烟,热量逼人,持续燃烧,毫无熄灭的迹象!
“老天爷!这水能烧!”众人惊呼后退。
格里高利眼睛瞪得溜圆,激动地记录:“可燃的黑色矿物液体!与记载中的‘希腊火’原料或‘猛火油’特性相似!不溶于水,燃烧持久!这……这是石油!地火精华!”
当地的阿兹特克向导脸色却变得苍白,连连后退,对着燃烧的黑水跪拜,口中念念有词:“恶魔之血!是恶魔之血!触怒大地神灵流出的血液!会带来灾祸和死亡!快走!快离开这里!”
赵英心中震撼,但强行镇定。他命人用沙土掩埋燃烧的石油,并严令所有人不得外传此地详情,只说发现了“有毒的黑色泉水”。
“恶魔之血?”晚上,赵英私下问格里高利。
“愚昧的称呼。”格里高利不以为然,“这是一种来自地底深处的矿藏,可能是远古生物沉积演化而成。可燃,可照明,可助燃,甚至可能用于战争(火攻)。王爷特意提及,必有其深意。此物战略价值,或许不亚于黄金。”
赵英深以为然。黄金是财富,而这“燃烧之水”,可能是力量。他同样详细标记了位置。
离开石油渗出点后不久,探险队遭遇了第一支真正的平原印第安部落的游牧队伍。
大约三十多人,男女老少都有,赶着几十头类似驴子但更矫健灵活的牲畜——后来知道那是北美野马的一种。这些人皮肤黝红,头发编成辫子,穿着简单的鹿皮衣,脸上涂着红色和白色的条纹。男人大多背着长弓和箭囊,女人背着孩子和家当。
看到赵英这一队衣着古怪、携带“铁棍”的外来人,部落的人立刻紧张起来,男人们迅速取下弓箭,护住妇孺和牲畜,摆出防御姿态,口中发出警告性的呼喝。
赵英示意队伍停下,放下武器。他让奇可事先训练过的一个通事上前,举起双手,展示带来的货物——几匹鲜艳的棉布和一些铁制小刀。
沟通是艰难的,双方语言几乎不通,只能靠手势和有限的词汇。但当那些闪亮的铁刀和光滑的布匹展现在眼前时,平原部落人的眼神明显变了。警惕仍在,但多了好奇和渴望。
部落的首领是个精瘦的中年汉子,脸上有一道狰狞的伤疤。他谨慎地派了一个少年过来,取走一把小刀和一小块布,拿回去仔细查看。然后,他亲自走过来,指着赵英队伍里的骡子,又指了指自己身边的“快足兽”(野马),比划了一个交换的手势。
赵英心中一动。他们需要更适应平原快速机动的坐骑。他点头同意。经过一番比划和“讨价还价”,用五把铁刀、两匹布和十斤盐,换来了三匹驯化好的“快足兽”? 和几张硝制好的野牛皮。
交易完成,气氛缓和了不少。首领邀请赵英等人到他们的临时营地(几顶简易皮帐篷)做客。招待的食物是烤野牛肉干和一种用野生块茎磨粉烤的饼,味道粗糙,但能果腹。
通过艰难交流,赵英得知这个部落属于“追风者”氏族,在草原上追逐野牛群为生。他们提到,在更北方的地方,有“白皮肤、黄胡子、乘着有翅膀的大船”的人偶尔会出现在海岸,用闪亮的硬石头交换毛皮,但那些人很凶,也很少深入内陆,已经很久没见过了。
维京人!赵英和格里高利对视一眼,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兴奋。果然有更早的欧洲来客!但似乎影响有限。
部落首领还展示了他们的一项绝技:用鹰羽和皮革制成的华丽头冠和盾牌装饰,这是勇武的象征。他们也提到,西方大山(落基山脉)里有一些“住石头房子、种玉米”的部落,但彼此很少往来。
赵英送给他们一面小铜镜,首领对着镜子照了又照,惊为天人,回赠给赵英一根用真正金雕尾羽和珠子装饰的战棍。
短暂的接触后,双方友好告别。探险队继续他们的旅程,而“追风者”氏族则朝着野牛群的方向迁去。
在随后的探索中,探险队大致摸清了格兰德河上游部分支流的情况,绘制了粗略的地图。他们发现了几处水草丰美、适合农耕的河谷,标记下来。也接触了另外两个平原部落,交易了一些信息。
在勘探一处疑似金矿矿脉延伸的山坡时,他们有了意外的考古发现。
那是一片背风的台地,散落着一些巨大的、经过打磨的石块。石块被排列成几个不完整的同心圆和一道指向夏至日出方向的直线。石头上风化严重,但隐约能看到一些抽象的刻痕,不像玛雅或阿兹特克风格,更加古朴神秘。
“这不是自然形成的!”格里高利扑到石头前,仔细查看刻痕和排列,“这是巨石阵!天文观测?祭祀场所?年代……看起来非常古老!比阿兹特克,甚至比玛雅古典期可能还要早!”
他疯狂地素描、测量、记录。这些沉默的巨石,仿佛诉说着一段被遗忘的、更加久远的北美史前文明。是谁建造的?为什么废弃?与那些神秘匕首,与“白皮肤”的传说,有无关联?谜团更多了。
探险队中,一个叫刘三娃的年轻火铳手,在多次与平原部落接触后,心态悄然发生了变化。他是山东农家子弟,被迫当兵吃粮。在新宋城虽然安稳,但规矩多,训练苦。而这几日在草原上的见闻,那无拘无束的旷野,奔腾的牛群,自由迁徙的部落,简单却充满生命力的生活,深深吸引了他。
一次宿营时,他私下对同乡说:“狗子,你看那些追风族的人,天当被子地当床,跟着牛群走,有肉吃,有皮穿,不用磕头,不用站岗,多自在!咱们……能不能也留下?”
“你疯了?当逃兵?被抓到要砍头的!”同乡吓得脸都白了。
“这里天高皇帝远,谁知道?咱们有手艺,到哪个部落不被当宝贝供着?”刘三娃眼中闪着光,“总比回去一辈子当个大头兵强。”
他的话,在少数年轻士兵心中,激起了涟漪。
两个月后,探险队携带大量标本、草图、笔记和情报,开始沿原路返回。他们完成了主要目标:确认了北美西南内陆的富饶(野牛、金沙、石油、良田),与平原部落建立了初步联系,发现了古老遗迹和更早探险者的线索。
当新宋城的城墙再次出现在地平线上时,赵英心中充满成就感,但也有一丝隐忧——刘三娃在归途前一天夜里,伙同另一个士兵,带着两支火铳和一些弹药,悄悄离队,消失在北方草原。他们留下字条,说要去寻找“属于自己的牛群和天空”。
赵英没有深追,也无法深追。他将此事如实记录在报告里。他知道,这种“用脚投票”的事情,在新开拓的边疆,恐怕不会是个例。
林启在王府详细听取了赵英的汇报,查看了所有标本和地图。他对野牛群的规模、金沙河的富庶、石油的发现、巨石阵的谜团、平原部落的情报、乃至逃兵事件,都表现出了极大的兴趣和深思。
“干得好,赵英。你们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。”林启拍着年轻人的肩膀,“北美内陆的画卷,终于在我们面前展开了一角。野牛是肉库,金沙是钱袋,石油是未来的火种,平原部落是可以争取的朋友或向导……至于逃跑的士兵……”
他顿了顿,看着地图上广袤的空白:“边疆之地,人心向背,强求不得。有人向往旷野自由,有人眷恋故土家园,都是人性。只要他们不与我们为敌,便由他们去。或许将来,他们还能成为我们与草原部落之间的桥梁。”
他走到巨幅地图前,拿起炭笔,在探索过的区域标上记号,然后划出几条线。
“以新宋城为总枢,沿西海岸建立一串小型补给港,直至哥伦比亚河口。通过格兰德河等水系,向内陆辐射贸易点,用我们的货物,换取毛皮、肉干、情报。尝试在适合地点建立屯垦点,引入阿兹特克农民或自愿的宋国移民,种植粮食,驯化野牛……”
他的目光变得悠远:“北美很大,我们一口吃不下。但可以先埋下种子,织就网络。让贸易的河流,先于征服的铁蹄,流淌在这片新大陆的腹地。”
窗外,新宋城华灯初上,人声鼎沸。
窗内,林启的目光,已穿越城墙,越过山海,落在了那片刚刚揭开面纱一角的、充满无限可能和未知挑战的北美腹地。
而更北方的冰原,西方的群山,南方的印加黄金国……世界的拼图,还在等待探索与连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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